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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正是实践理性而不是认知理性,是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而不是认识关系。
因此,他又用天德和天道解释诚。这同所有理学家一样,一方面说明,诚主要是价值真理,而不是一般认识论的真理。
这样,诚变成了从本心出发,扩充到整个宇宙自然界的道德精神。《易传》《大学》多从修养方法讲,《中庸》则以诚为中心,展开了天人合一论的系统论述。诚意只是循天理,虽是循天理,亦着不得一分意。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理学范畴 。无又有无限的意义,诚以无为体,也就具有无限性、绝对性的意义。
但有时他也直接从理的意义上论诚,比如他说:诚者,天之实理。但无极只是从宇宙论上说,是天地万物的本源。不会得时,只是弄精神。
而人则是现实的具体存在,难免有私欲、私意障碍而天人为二。但二者又是完全合一的,这就是天人一理[100]。圣人是人与法为一,己与天为一。在他看来,圣人与天同体,故能与天地合其德,与万物合其性情[104]。
[117] 认识论同心性论相结合,结果作为认识论的天之天,变成了价值论的人之天,最终实现了天人合一。[14]《周易》复卦《彖传》说:复其见天地之心乎。
[26] 这完全是德性之事,不是有我之形体所能做到的。一、天以理为体,以气为用,是理气相合、体用为一的有机整体,也是既存在又流行的统一过程。程、朱提倡学为圣人,因为只有圣人达到了天人合一境界。程颐固然有认识论思想,以此作为实现天人合一的重要方法,但他和程颢一样,归根到底是自我超越的境界论者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天也要靠心来安排,心是真正的主宰者。他既主张自我超越,同时又重视人的感性需要,因为这也来源于自然,是天人之学的重要内容。如果这样来理解,就是天人为二,不是天人合一。用神字体现天人合一,更加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。
所谓参赞,便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。前者是从主客体的认识关系而言,后者则是从人和自然界的价值关系而言。
但是,他又不能不承认,人品力量,自有阶级,不可躐等而能[91]。但这并不是说,程颢提倡天地万物皆吾心所生,或以吾心为本。
[99]自然是从宇宙论讲,没有目的和意志,只是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则。程颢说:观天理,亦须放开意思,开阔得心胸,便可见。[74]《象山全集》卷三十五。心之所以为心,是天之与我者,只是他把天之所以为天者完全主体化,变成了主体原则,不离心体而存在,因此反对有天人之分,也反对天人异化之说。[34]《易说·系辞》,《程氏经说》卷一。天秩、天序、天命、天讨,皆是实理,彼岂有此。
即只是现象学的描述,也不能说明人的心性本源及因果关系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[1] 参看汤一介:《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真、善、美问题》,见《中国哲学范畴集》,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。
[75]《象山全集》卷三十五。当然之理是从人性论讲,有目的有意志,是应当如此的道德原则。
这就意味着,个体存在、个体意识,有其存在的价值。天地之德是人的本质和价值的最高原则,也就是至善,既然圣人已经达到,学圣人者就要努力达到。
显然,天人合一并不是从感性存在即形体上说,而是从道德本体即心性上说。这同张载的大其心以合天心是同样的意思。既然讲天人合一,就必须有人和天、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问题,不能只有人而无天。他承认圣人心有是理,这同罗钦顺的思想基本一致。
圣人无不知,只是知个天理。既通人理之极,更不可以有加。
[77]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。罗钦顺从理一分殊的观点出发,具体讨论了天人同异问题。
格物穷理之类,只是实现这种境界的方法。神不仅是自然界的客观本体及其作用,而且是人的主体精神及其活动,二者没有内外之别。
圣人被看作是体现天人合一境界的最高标准。因为,天地之心就在人心。事实上,理学家一方面批判了佛学追求完全解脱的精神境界说,另一方面却吸收了佛教思辨哲学的思维成果,特别是关于主体同客体、本体同现象等范畴,从而把儒家天人理论提高到形上本体论的阶段,完成了天人合一的儒家境界说。[67]《易说·复》,《东莱文集》卷十三。
会而通之,天地神人无以异也。只有这样,才能展开为主客体的对应关系。
这既是天之所与,也是人之所具,故不可看轻人字。虽其善者,亦物至知知,而与之化也。
[2] 为仁由己,但要达到最高境界,则必须知天、则天,圣人就是则天而行。[4] 圣人是人伦之至,并不是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英雄,学者学为圣人也,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[5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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